按照国家教育方针,本着依法治校,从严管理,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严肃考风、考纪的目的,坚决杜绝外国语学院学生在考试中违反学校有关考风、考纪的相关规定,杜绝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的现象发生,进一步推动和促进学风建设,特此做如下规定:
一、为维护我院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依据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及我校学生手册,制定此规定。
二、严禁外国语学院学生在国家各类考试中,组织作弊、替他人联院枪手或者利用手机为他人传递答案的行为。
三、严禁外国语学院学生代替他人参加各类英语考试。
四、要求学生在《诚信考试承诺书》上签字,有违纪、替考行为的学生,要将其行为记入到该学生的诚信考核体院当中,并将真实完整地归入学校文书档案和本人档案之中。
五、在校内、外举办的各类大型的外语考试中,外国语学院设立违纪举报热线(0418-3351149)。同时,并由外国语学院团委老师担任巡考员,一经发现有外国语学院学生替考现象发生,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六、规定自下发之日起试行。
七、本规定解释权归外国语学院。
外国语学院
2015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