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合作教育实施办法
(修 订)
合作教育是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到企事业单位提供的和专业相关的工作岗位,以一定的实践教学目的为出发点,结合岗位工作,完成科技研发、工程设计、生产管理等任务而进行的工作性学习,达到加深理解专业理论与知识运用,提高专业实践能力、创新思维能力和职业适应能力的目的。为确保合作教育顺利实施,特制订此办法。
一、合作教育的基本模式
整合认识实习、生产实习和毕业实习,调整寒暑假分配,实行每学年三学期制,即春季学习学期、暑期工作学期和秋季学习学期,实现理论学习和实践经历的相互补充、相互促进,使学生有发展后劲、有社会责任感。
二、合作教育的教学组织与管理
(一)实施合作教育的范围
全校各专业均应实施合作教育,大二、大三学生自愿参加。
(二)合作教育的时间
合作教育在暑期工作实践学期进行,时间不少于5周;若与其它实践教学环节整合在一起,时间不少于8周。参加合作教育的学生必须执行合作教育教学计划,完成合作教育要求的学习任务;不参加合作教育的学生执行原实践教学计划。
(三)合作教育的教学管理
1.工作实践学期合作教育每周计0.5学分。
2.实行五级分制。成绩由合作教育单位评定成绩、学校指导教师评定成绩、业务报告评定成绩和答辩评定成绩构成。对于参加工作实践学期合作教育实际时间低于4周(包括4周)的,不计成绩。成绩评定标准由院系合作教育教学工作小组组织制定并实施。
3.各院系要按专业实践教学环节要求,做好合作教育学生动员、岗前培训和安全教育工作。
4.各院系要按教学基本文件归档要求,做好合作教育材料归档工作。
5.各院系和有关部门要做好合作教育的成绩评定、汇总、上报以及总结工作。
三、合作教育岗位的征集和发布
(一)岗位征集的对象
应能够满足合作教育要求,为合作教育提供岗位的企事业单位。
(二)岗位征集的途径
利用与企事业单位业已存在的人才培养、实习实践模式关系,由传统的生产实习合作模式转变为合作教育合作模式;发挥校董事会平台作用,动员董事单位与学校合作开展应用创新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调动广大校友和学生家长的积极性,将合作教育相关管理文件寄送校友所在单位或校友所创办的公司;利用与其它企事业单位开展产学研合作机会等,多渠道、多途径征集岗位。
(三)岗位征集的发布。
合作发展处负责将征集到的合作教育工作岗位汇总分类发放给各院系,由院系向学生发布,明确岗位要求、工作时间、薪酬标准。
四、合作教育的学生遴选
(一)根据合作教育单位提供的岗位信息,各院系负责开展宣传动员与组织报名等工作,报名学生需填写《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合作教育岗位申请表》。
(二)各院系负责对申请合作教育岗位学生的道德修养、知识积累、身体健康状况等方面进行综合审核。
(三)各院系负责根据合作教育单位提供的专业、技能、年级等岗位基本要求,按照合作教育岗位1:3以内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四)各院系负责组织学生到合作教育单位参加面试,合作教育单位也可通过电话等方式或到学校对参加合作教育学生进行面试。
(五)合作发展处负责组织被合作教育单位录用的学生,签订学校、合作教育单位、学生三方协议书,代表学校签署协议。
五、合作教育工作学期的学生教育管理
(一)各院系要认真做好合作教育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充分动员,精心指导,确保学生自觉遵守学校关于合作教育的各项规定,确保学生人身财产安全;各院系建立与学生之间的联系制度,及时处理工作学期学生教育管理有关问题;充分发挥学生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组织在同一合作单位的学生成立临时团队;认真总结合作教育模式下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经验,不断提高学生教育管理工作水平。
(二)各单位教育学生珍惜合作教育机会,充分利用合作教育资源,遵守合作教育相关管理规定,刻苦学习,积极实践,努力提高自身的素质与能力。
(三)学生的权利和义务
1.学生在工作学期享有下列权利:参加合作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依照协议获得生活资助或报酬;在完成工作学期学习工作任务后,获得相应评价和学分;因健康问题可以解除协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权利。
2.学生在工作学期依法履行下列义务:遵守学校关于合作教育的规章制度及合作单位的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合作教育岗位职责;弘扬太阳石精神,维护学校良好形象;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加强自我管理,服从团队临时负责人的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义务。
(四)奖励与处分
1.建立奖励机制,对合作教育中表现突出的学生予以表彰;
2.工作学期的学习成绩作为学年评优、评奖的依据之一;
3.对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学生,合作教育单位和学校依据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五)意外伤害事故处理
学生发生人身伤害等重大事故,学生本人或临时团队负责人要及时向合作教育单位和学校汇报,有关方面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六、合作教育的组织领导
(一)成立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合作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教学单位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合作教育工作方案及相关管理办法,领导学校合作教育工作。
(二)成立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合作教育指导委员会,由学校、部分参与合作教育单位领导组成,负责审定合作教育工作方案、合作教育三方协议书、学生岗位工作管理办法等文件。
(三)各教学单位成立合作教育工作组,负责协助学校开展合作教育岗位征集,组织学生申报工作岗位,按要求开展学生遴选,组织学生学习合作教育相关规定,评定、报送合作教育学生工作学期成绩等具体工作。
附件:1.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合作教育岗位征集表
2.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合作教育岗位申请表
3.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合作教育工作学期三方合作协议
附件1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合作教育岗位征集表
单位名称 (公章)
单 位 信 息 |
公司地址 |
|
邮 编 |
|
法人代表 |
|
合作教育 负责部门 |
|
联系人 |
|
联系方式 |
电话(传真) |
|
手 机 |
|
E-mail |
|
为合作教育提供基本条件 |
岗位信息及要求 |
生活条件 |
备 注 |
岗位名称 |
专业 |
数量 |
年级 |
性别 |
可否提供住宿 |
月生活补贴 |
往返交通费 |
市内交通补助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联系部门: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合作发展处 联系电话:0418—3351650 电子信箱:zongheke@126.com
通讯地址:辽宁省阜新市中华路47号(邮编:123000) 传 真:0418—3351792
附件2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合作教育岗位申请表
姓 名 |
|
性 别 |
|
民 族 |
|
照 片 |
院 系 |
|
专业班级 |
|
健康状况 |
|
职 务 |
|
政治面貌 |
|
特 长 |
|
学习成绩 (加权平均) |
|
外 语 水 平 |
|
计算机 水 平 |
|
家庭详细住址及电话 |
|
联系方式 |
本人手机: E-mail: QQ: |
申报岗位 |
1. 2.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
所获荣誉 |
此处填写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按级别和时间排序 |
参加社会实践经历 |
|
院系意见 |
年 月 日 (盖 章) |
学校意见 |
年 月 日 (盖 章) |
附件3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合作教育工作学期
三方合作协议
甲 方: (提供工作岗位的单位)
所在地:
法人代表:
乙 方: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
所在地:辽宁省阜新市中华路47号(阜新校区);
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湾南大街188号(葫芦岛校区)
法人代表:
丙 方: (学生)
根据互利共赢和自愿参与等原则,为明确各方责任与义务,合作教育三方,即工作岗位提供方(以下简称甲方),辽宁工程技术大学(以下简称乙方),学生(以下简称丙方),经充分协商,就工作学期丙方到甲方接受合作教育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1.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提供如下工作岗位: ;
2.为丙方提供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标准的工作环境,并与单位员工同样的劳动条件;
3.提供不低于 元的生活补贴及 等生活条件;
4.负责丙方的工作任务布置和考核工作,并负责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报给乙方;
5.对丙方于工作学期在甲方,利用甲方设备开发的知识产权具有所有权;
6.因丙方原因有权在通知乙方后终止丙方在本单位的工作。
第二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1.负责于丙方到达甲方前 10 个工作日内以公函形式通知甲方相关具体情况;
2.负责收集、统计甲方对丙方的考核鉴定结果,并计入学分;
3.负责协调工作学期内甲方与丙方的关系;
4.根据丙方合作教育期间表现及具体情况,有权决定对丙方的奖惩及是否批准丙方参与合作教育等事宜。
第三条 丙方权利与义务
1.遵守甲乙双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及管理规定,包括保密规定,并完成岗位职责;
2.办理意外伤害保险,费用自负;
3.工作学期内因身体健康状况等原因有权向甲方申请解除协议或调整岗位;
4.工作学期内有权获得生活资助或经济报酬;
5.有权获得工作学期相应评价和学分。
第四条 伤害事件处理
工作学期内丙方发生的伤害事件按照乙方全日制本科生相关管理规定处理;
第五条 本协议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协商解决。
第六条 本协议一式六份,甲方、乙方、丙方各执二份,经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协议期满自然终止;解释权归学校。
甲 方: (盖章)
法人代表: (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 方: (盖章)
法人代表: (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丙 方: (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